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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6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管,构建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有效运行,根据《道桥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廉政阳光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公司纪委将于近期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阳光工程” 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小组
  组  长:高  翔
  副组长:张建平
  组  员:李  佳、张静雯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1、自查自纠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20日。
  2、自查自纠内容
  详见《道桥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廉政阳光工程”工作方案》(附件)中“廉政阳光工程八大环节工作职责” 、“六大工作内容落实情况检查表”。
  (二)专项检查阶段
  1、专项检查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27日。
  2、专项检查内容
  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各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廉政阳光工程” 实施情况自查自纠的工作任务。对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道桥公司工作问责处理暂行办法》处置。
  (二)迅速展开工作。各部门接通知后,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其中招投标环节由投资计划部负责,设计变更环节由总工办负责,征地拆迁环节由前期工作部负责,管线迁改环节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计量计价计息环节由投资计划部、财务部负责,建设管理(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节由工程技术部、安全保卫部负责。
  (三)把握工作节点。请各部门将自查报告、六大工作内容落实情况检查表及相关资料纸质版(盖部门章)于5月20日前报公司纪检监察室。
                           
                            武汉天兴洲道桥公司纪委
                               2016年5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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