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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建集团公司关于文明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2-08-21

    今年是我市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起步之年。8月20日下午,市文明办组织召开了全市文明创建迎检工作调度会,会上市文明办严宏主任就全市文明创建迎检工作提出了32项具体部署,市委宣传部郭辉辉副部长提出了“领导到位、强势推进,深入自查、对标整改,调动力量、协调配合”三项工作要求。根据调度会精神,国家文明委将于8月下旬对我市进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排名。
    为配合全市顺利完成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现将近期公司文明创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牢记武汉市今年的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理念:“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2、提高职工文明素质
    公司全体员工要做文明有礼武汉人,坚持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吵架斗殴等;文明过马路、不闯红灯、乱穿马路;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设施;友善对待他人,尤其是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自觉主动排队,在公交上主动让座;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节俭用餐,不剩菜不剩饭。
    3、加强车辆管理
    公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车灯、不乱停放车辆等。
    4、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测评标准
     公司在建的各个建设工地要按照市文明委要求,使建筑工地达到以下测评标准:
    (1)工地相邻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
    (2)工地围栏挡板设置规范;
    (3)施工占道管理规范;
    (4)工地无扬尘污染空气,无泥土污染路面、无噪音扰民现象;
    (5)渣土运输车辆无带泥上路、撒漏、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6)围栏挡板有文明创建宣传和志愿服务公益广告;
    (7)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8)建筑工地或农民工集中居住地要有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记录。要有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和外单位来工地或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记录。


(政治部供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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